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购房人员名单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安徽相关服务网或者柜台提出申请并提交办理材料。
2、业务人员核实材料,如有不符合的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则进入下一流程。
3、在符合办理条件的情况下,业务人员向申请人提供的指定账户转账,如转账成功,则业务办结;否则会联系申请人更换银行卡或修改提供的银行卡信息。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阜阳市相关服务中心正常工作日9:00-17:00,各县管理部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