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提取金额是多少?每月累计可以提取多少?哪些人可以办理的?具体怎么办理的?
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卡,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相关流程根本不知道,具体流程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新规怎么样?
一、适用对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以下简称按月提取还贷)。
协议执行
(一)同一笔贷款有两名及以上签约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签约人)的,默认按签约时间顺序依次执行,每月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的约定提取金额。
(二)采取定额提取方式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可通过合作银行推送信息、银政通平台查询、人工核验等方式,校准约定提取金额。
(三)签约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
协议变更
(一)收款账户变更
协议有效期内需变更收款账户的,须签约人线下办理,配偶可代办。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银行账户;配偶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
(二)提取顺序变更
协议有效期内需变更提取顺序的,须所有签约人同时线下办理,配偶可代办。本人办理的,提供所有签约人身份证件原件;配偶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
协议终止
(一)协议到期时间为约定的该笔贷款终止时间。
(二)协议有效期间,签约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等线上渠道自助终止协议,或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终止协议。线下申请终止协议,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原件;配偶代办的,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
(三)采取定额提取方式,贷款已结清的,签约人应主动解除协议;若签约人未主动解除协议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可在核实后终止协议。
(四)出现下述情形时,协议自动终止:
1.采取直冲本息方式,贷款已结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