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渠道
01“成都住房公积金”APP
02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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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供真实、符合的法规、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提交预审申请。提交划转申请时,还应补充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确认无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金额全额退回成都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
(二)申请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成都公积金中心会同住建部门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法规等相关法定实施处理,申请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