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非房屋类如何提取?条件什么?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增加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方式和关联银行,职工只要把公积金个人账户与个人银行卡进行关联,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直接转到个人银行卡中。具体如何操作?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有哪些?缴存的基数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哈尔滨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信息需要注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积金提取条件】
非房屋类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自住住房纳入市有关部门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9、单位解体、倒闭、废业的,应当在解体、倒闭、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10、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提取至个人银行条件】
办理关联卡业务需持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任意一家银行的一类账户借记卡。
直接提取
贷款期限
租房提取次数
以前购房提取
提取多久到账
提取次数要求
贷款后提取
异地转入提取
夫妻婚后提取
武汉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