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网上提取公积金还贷款在哪里申请?具体操作指南(2)

2024-12-0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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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房屋类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自住住房纳入市有关部门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9、单位解体、倒闭、废业的,应当在解体、倒闭、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10、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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