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广西南宁公积金基数
一、广西南宁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统一为12%,即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必须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例如,如果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为8%,则每月的缴存金额分别为:
●个人缴存额=5000x8%=400元
●单位缴存额=5000x8%=400元
因此,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800元。
二、广西南宁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一般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相一致,也可以采用1~6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每年的7月会进行公积金基数的变更。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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