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竞合误工费是否可以索要双倍的?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情形(2)
2020/5/7 16:24:5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其实,虽然我国法律上是认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被判定为工伤,但是取证是相当困难的,所以还是建议当事人应该先向交通事故当中的主要责任人追偿,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这种相竞合的情况所产生的所有的赔偿项目,都不可以同时由主要责任人和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的。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