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市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情况,确定了部分地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
享受主体有哪些?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底,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方案。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前,在济南、枣庄、东营参保登记的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在潍坊、济宁、日照、德州参保登记的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20%,其他地市费率不进行调整。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降率标准统一调整,具体另行通告。
用人单位如何享受降低费率法规呢?
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法规,无需参保单位申请,自动享受。
我省有哪些地市符合降低费率标准呢?
地市 阶段性降率幅度 法规变化情况
济南 下调50% 降幅增大
枣庄 下调50%
东营 下调50%
潍坊 下调20% 新增下调
济宁 下调20%
日照 下调20%
德州 下调20% 新增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