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样?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怎么赔偿

2024-06-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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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样?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怎么赔偿?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受伤待遇怎么报销?

  一、用人单位未按时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的影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日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发生工伤,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足额补缴自用工之月起的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间断缴费的影响?

  用人单位间断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恢复缴费并足额补缴间断期间的工伤保险费后,连续间断不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连续间断超过三个月的,间断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自恢复缴费之月起新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影响?

  因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降低的,待遇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补缴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重新核定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并自补缴费次月起按新核定的待遇支付。

  四、工伤职工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调整?

  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含护理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再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按月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伤残等级重新核定,并自复查鉴定的次月起按法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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