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伤害的;
7、法律、法规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1、用人单位未按照法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法规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三、晋城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社保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确切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