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网

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

社保网2020-08-10 15:41:23 举报

一、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

办理时间:工作日早上 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众号1:southmoney

公众号2:nczf2016

公众号3:zaiyunli

下一页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