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卡单位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税务部门已受理参保人员的投保登记手续;
(二)投保登记手续办结后已满5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拟制卡人员名单,须加盖公章及申领人本人签名;
(三)按金融账户开立规定提供申领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如提交电子资料,电子照片要求如下:
(1)规格:264 ×308,38K左右
(2)文件名:个人保险号.jpg
注意事项:
(一)未特别注明来源渠道、出具部门的材料由申请人自备。
(二)未特别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未特别注明纸质材料份数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相同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四)未特别注明“纸质”的材料,均为“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