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补领
持卡人在书面挂失有效期届满后,仍未找回社保卡的,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服务中心申请补领,也可以在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的同时申请补领。
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服务站应当在核实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与申请人交验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的信息一致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市信息服务中心下载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经确认,下载信息与申请人书面填写信息一致的,服务站应当受理申领。
4.持卡人如果急需用卡,可以到服务中心办理加急补领手续。
办理地址
就近区(县)社保卡补换卡网点
上海市区县社保卡服务网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免费!受理补领后,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制作社保卡,向申请人发出领取通告并公布。上述工作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