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一览

2021-03-18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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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一览 下面跟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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