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怎么算?
生育津贴 = 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 除 30天 乘 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为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且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有所不同。比如说,北京的生育天数为12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个加15天。
举个例子,某女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为6000元,产假为143天,则其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6000/30*143=28600元。
此外,根据相关部门法规,我国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并且部分城市没有上班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比如说浙江省法规,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简单来说,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并领取相关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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