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接下来由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相关信息。
报销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要求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要求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要求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要求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要求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要求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要求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按要求参保,且告诉实施后未中断缴费的人员。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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