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定的其它资料。
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所发生的费用;
(二)超过《法》及本实施细则法定标准之外的费用;
(三)已办理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所发生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四)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五)已在本市统筹区域外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的;
生育津贴
缴纳生育险
生育险女职工
生育保险能报
生育保险能报
职工生育保险
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
生育津贴报销
失业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