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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2020-12-15 14:3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流产的生育保险报销的期限

  流产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流产医疗费用(一般地方都是定额结算)、生育津贴。当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

  1、流产医疗费用;

  2、产假津贴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二、女职工流产假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计划生育条例一般会规定晚育可享受延长产假,延长天数可参照当地规定执行。

  三、流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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