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多少年?

2021-10-2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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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

  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3、职工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诊疗费。

  4、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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