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

2022-01-08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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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生育时遇有以下情况,增加生育津贴: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和剖腹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

  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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