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社保生育津贴怎么领取?生育津贴2022报销多少?(2)

2022-05-0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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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销比例

  (一)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在妇幼保健院(所)进行。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所)统一结算。

  (二)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法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三)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级别和生育类别等进行结算。职工符合其法规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1、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 2、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含)的部分,个人自付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 3、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四)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五)非长驻外地工作的参保女职工、符合其法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在外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30日内凭《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等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具体建议你到相关社保管理部门了解咨询。

  到账时间

  生育现金报销材料申报成功后,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法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市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帐。一般可于提交材料约两个月后,由本人持身份证及社保卡至协作银行网点修改社保卡金融账户密码后查询取现。

  异地报销说明

  已办理武汉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非常驻异地人员因个人原因需在外地实施生育的,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产检、生产费用)可于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经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可按法规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异地生育报销材料: 1、《武汉市生育保险现金结算申报审核表》; 2、发票; 3、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6、《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申请表》; 7、长驻外地证明; 8、《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武汉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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