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为女职工生育时的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申领指南如下:
一、申领条件
单位职工在长沙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
二、申领对象
长沙市参保人员不能自行领取生育津贴,需提交所需资料后由单位社保专员负责办理,办理完成后,生育将发放至单位参保账户中。
三、申领标准
发放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长沙女职工产假有多少天?
长沙在职女性职工生育时刻享受相应产假,具体如下:
1、符合相关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3、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4、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5、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四、申领材料
1、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或复印件医院盖章。
3、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生育津贴(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原件盖章)。
注: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正反面均可)。
五、申领时间
自参保人配偶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