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保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2025/06/04)

2025-06-0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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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是社保方案优化升级的重要方案,通过整合资源、提升效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险服务。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合并,终于有了公布。根据最新方案,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将进一步优化社保体系,提升参保人员的保险水平和服务质量。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郑州生育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后的方案实施情况: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具体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跨统筹地区转移

若涉及跨省或跨统筹地区转移,需满足以下条件:

原参保地已办理停保手续。

新参保地已开通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转移接续完成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待遇衔接

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新参保地法规补缴医疗保险费,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部分地区可能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线上办理限制

部分地区暂未开通线上办理功能,需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消息为准。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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