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怎么查询审核结果
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失业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入口办理,审核结果可通过“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模块查询。
您若属于参保缴费满1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您若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点击“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本人主动离职的;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