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桂林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条件
2020-12-11 15:50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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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林失业补助金停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40号
第三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和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计划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0〕31 号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二、桂林失业补助金停发办理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第三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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