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失业保险 > 正文
社保搜索

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吗?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

2021-02-03 15:5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吗?

  不收费

  二、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或转移劳动关系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三、嘉峪关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