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 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三)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方式:
● 网上申报(推荐)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以下任意方式进行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