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漳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2021-03-1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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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申领对象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

 

  对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漳州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三、申领方式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领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待遇申领。

 

  2.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办理网上申领。

 

  3.选择“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查询”,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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