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2021-03-1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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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答:申领条件不同。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自愿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对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照漳州市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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