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1年天津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资料 (2)
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60元; 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0元。
失业金领取期限: 1、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3、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4、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5、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流程及材料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是需要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在7天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备案,之后在60天内员工本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天津失业金发放日期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如果有不准时的情况,可以到银行柜台咨询一下。
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按规定在每月5日至25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街道或者乡镇办理失业金申领签字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申领签字手续的,不再享受当月失业金。
天津失业金网上申领政策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网上经办平台网址、APP、二维码或公众号。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以及本地区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各地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行不见面申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天津失业金网上申领流程
第一步,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页,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进入。 第三步,选择申领。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或“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 (一)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二)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申领成功后,申领区人社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统进行失业保险金确认发放,申领次月拨付至失业人员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