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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相关小知识汇总

2021-02-20 18:01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费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1.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须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告知职工本人。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投保累计满1年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不满1年但职工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注:职工本人自愿辞职的,不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人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

  1.失业保险金

  职工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1)2020年深圳地区最低工资为2200元/月,该工资标准的90%为2200*90%=1980元/月;

  (2)法律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

  2.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享受其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职工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4.职业介绍、职业培训

  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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