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中的失业保险是专门针对参保人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进行报销的,不过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往往会忽略这一方面的待遇,或者是不知道该如何领取。本文以北京失业金领取为例,针对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进行了整理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北京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参保时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前,需要缴纳相关保险缴费义务至少一年以上。
2、实际失业原因:需要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①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或者是开除的;
③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强迫或者使用其他非法手段强制劳动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
④符合劳动法、相关法律其他条件的。
3、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之前需要按要求完成失业登记以及求职登记。
二、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金领取标准与失业人员之前实际参保的时间有较大的关系:
1、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累积缴费满一年之后,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
2、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累积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即可多获得一个月的失业金领取,最多可以领取十八个月的失业金。
3、缴费满十年未退休的:最多可以领取二十四个月的失业金。
4、发放标准:缴费满一年不足十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进行发放;缴费满十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80%。
三、北京失业金领取后有什么影响
没有什么影响;
失业保险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确保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的,虽说领取前需要进行失业登记,但是之后找到新工作并且重新缴纳社保之后,就业状态也会随着更改,并不会因为之前领取过失业金就对其生活或者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大家在非本人意愿失业的情况下,申请领取失业金是可以的,确保自己的基本生活更为重要,不需要顾虑太多,否则失业保险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