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3、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4、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5、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6、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7、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