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养老保险待遇由哪些组成?待遇领取条件及年龄规定

2021-04-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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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保待遇由哪些组成?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门构成,均按月支付,并支付终身。

  待遇领取条件。国家统一规定的一般条件是:城乡居保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但有两项具有过渡性的特殊规定:一是在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二是在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名词解释

  基础养老金。中央统一确定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最初为每人每月55元,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2018年提高到88元;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一些地区对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多缴费一年加发一定金额的基础养老金,体现了“长缴多得”的机制。

  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统一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资助的资金及利息)除以139,这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周岁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此外,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参保人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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