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方法
以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计发方案为基础,结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和金额确定。对符合要求缴费年限,并按规则标准足额缴费的,按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方案计发退休养老金;缴费年限少于参加工作年限,或者未按要求标准足额缴费的,以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计发方案为依据,按少缴时间、金额比例减发相应比例的退休养老金。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方法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负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