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出生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农村的养老保险吗?

2022-05-05 08:36
举报

  1963年出生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农村的养老保险吗?

  农村的养老保险,现在已经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距离缴费年限不足15年年的人,可以逐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能超过15年。

  从这个法规精神来看,1963年出生的人,到了2023年就要达到了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年龄,现在已经是59岁,也就是距离待遇领取年龄只有一年的时间,如果还没有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要抓紧时间去办理首次缴费账户的登记,在办理了缴费账户登记以后,如果以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

  如果以前已经办理过缴费账户的登记并有实际缴费年限的,但由于参保的时间比较晚,到了2023年达不到最低的缴费15年,那么在今年或是2023年生日之前,都是可以一次性补缴余下的缴费年限的,补缴完成以后,在生日的当月就可以办理养老金的领取手续,从生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金。

  如果以前是在企业打工,缴纳了几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到了2023年达不到法规的最低缴费15年的要求,那么也可以在老家的去办理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也就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把原来在异地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然后按照当地的方案法规,一次性补缴余下的缴费年限以后,就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的法规,领取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照年度缴费,采取补贴加个人缴费的方式,补贴标准是根据个人缴费的档次来确定补助标准的。补贴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但补贴也是有条件的,只有逐年缴费的人才能享受补贴,一次性补缴的年限是不能享受补贴的。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