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养老金调整细则是什么?看看原文对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介绍
省人力资源和社保厅等有关部门7月5日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惠及全省800余万退休人员。
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要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
调整方法和标准具体为:
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我国、省法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1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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