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山东省滨州市从2022年1月1日起将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山东省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左右确定。
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
挂钩调整,所有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21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26%挂钩调整;所有退休人员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挂钩,阶梯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3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7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9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