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退休人员涨工资2022最新消息_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最新方案
按照《两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告》(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为更好地保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经贵州省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人员范围
从2022年1月1日起,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方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5.48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1%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我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相关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