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保定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度上调。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是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是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2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月增加40元。
四是符合要求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基本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驻省外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高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的,每月增加30元;与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相同的,按照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对应的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