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在调整上,按要求,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保持统一;在调整时间上,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调整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