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挂钩调整
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社会效率。既与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挂钩,也与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每满1年一律增加1.8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2021年的标准是2元。同比降低了0.2元。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和本人2021年12月的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1.2%,和2021年增加的比例持平。
3、倾斜调整
体现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在上述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面向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老革命和企退入伍人员转干部等四类特殊人群倾斜,额外增加养老金。各项倾斜调整标准均和2021年持平。
(1)高龄倾斜
年满70岁,80岁,分别增加40元、60元。
(2)艰苦边远倾斜
每人每月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