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金2022年调整方案细则
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我国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为高限确定调整比例和水平。
一、调整范围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属于重庆市2022年调整范围。
(一)企业退休人员。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法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3.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并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超龄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三)离休干部、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两航起义退休人员、原南侨机工服务团退休人员等不执行本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二、调整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