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山县坚持社保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力以赴,量力而行,不做超越发展阶段和财力水平的事情,建立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社保水平。截至2022年9月,全县城乡居保最低保证水平128元,各类养老金均能按时足额发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不断提高。 该县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积极各项工作,围绕“稳增长、惠民生、补短板”结合养老金起点较低及我国经济增长情况,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增长,推动城乡居民幸福指数提高。从2012年蓝山县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的每人每月55元到2021年初,全县城乡居保最低保证水平已上调为113元,实现了十二连增;同年10月县级基础养老金再增3元调整为116元。为建立完善社保水平增长体系。2022年初,在中央基础养老金增5元的基础上,县决定,县级基础养老金再增加7元,切实发挥了居民养老保险兜底线、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
城乡居民收入的提升,进一步保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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