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盐都区参保人员退休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计发?

2022-10-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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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都区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上一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我国统一的计发月数确定。

  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计入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拓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参保人员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符合国发〔1978〕104号相关法规,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性质和职工身份: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县(区)属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二、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从事特殊工种年限: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驳船船员需连续十五年或累计二十年);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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