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我国相关法规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相关法规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我国有关相关法规享受税收优惠。
缴费金额: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
人社部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缴费时间: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缴费方式: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我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关联,记录个人养老金缴费、投资、领取、抵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信息,是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
之后,选择一家符合相关法规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相关法规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