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额调整部分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46元,与2021年的标准相比降低了3元。
2、挂钩调整部分
继续采取双挂钩,一增一降。
(1)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
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挂钩,每年1年,养老金增加1.22元,不满1年的零头,均按1年计算。2021 年增加的标准是1.32元。同比工龄单价缩水0.1元。河北工龄的单价一般。
(2)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
按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09%,相比2021年的标准1.02%,同比提升了0.07%。在已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的9个省市中,河北今年与养老金挂钩同比提升的比例最少,对低收入养老金群体最友好。
3、倾斜调整
(1)与退休退职人员2021年12月年龄挂钩。分三档,进行调整。
按年龄段分档进行调整。其中,年满70岁、75岁、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30元和40元。标准和2021年持平。此项待遇只能享受一档,就高不就低。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标准
分为四种情况进行调整。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分别增加15元、20元、25元。对驻外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艰苦程度超过河北本地的,倾斜增加30元。标准和2021年持平。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保底:不变
本次调整后,养老金水平低于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至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
2023年河北退休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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