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元*享受比例0+缴费年限20年*4元+100=180元。
因为这位非深户朋友开始参加社保的时间晚于1998年6月,所以她的养老金核定组成就比较简单,只享受这3项,综合上述计算,她的养老金共:
统筹养老金1490.79+个人账户养老金288.1+过渡性养老金180=1958.89元。
同等缴费的情况下,在深圳退休,跟在老家相比,她的养老金还是令人满意的。
养老金核定单中的第四项“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额”,需1998年6月前参保的朋友才能享受到。
第五项“调节金”需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有视同缴费年限,且在深圳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时是深户才能享受到;此项退休待遇将在2025年全部取消,也就是说2025年1月(含)后退休的,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调节金均为0。
第六项“地方补助”,只有以深户身份缴纳了社保并退休的才能享受到,有的朋友虽然以深户身份缴纳了多年社保,但退休前把户口转出了深圳,比如转回老家、移居港澳等,这样也是无法到享受到深户地方补助的。
各个地方对于户籍人员都有一定的红利方案,如果符合入户条件,老家户籍享受的红利不如深圳的,就可以考虑早一点入户深圳。
第七项“过渡性补助”,享受此项养老金待遇的前提条件是: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是深户;且具有1992年7月前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994年7月31日前在深圳市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或者,1994年7月31日前在市外招录为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调入深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