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低保、城乡居民养老金都迎来新调整,职工养老金也要注意一件大事

2024-03-1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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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低保、城乡居民养老金都迎来新调整,职工养老金也要注意一件大事 下面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详情。

  时间来到3月份,山东省的16个市各位朋友要注意了,关于低保、农民养老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养老金,都有好的消息分享,都是新动态,看看与你有关吗?

  (1)关于山东各地低保、迎来新的提高、部分人收入上涨

  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东营市、济宁市、日照市多个地区的网友分享,最新提高了当地的低保标准。

  因此许多正在领取低保的人、到手的收入会直接增加。

  比如山东济南为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到1114元每月(原来是1045元),而济南的农村居民低保从814元提高到884元每月,可见有明显上涨。

  然后山东青岛,最近宣布自2024年1月1日起,青岛提高低保标准、其中七区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115元。

  然后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860元,也都有明显增长。

  七区三市城市低保增幅6.7%、三市农村低保增幅达到了8.7%,值得点赞。

  本次山东提高低保范围广、惠及的人数比较多,所以值得关注。

  (2)然后聊聊山东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新动态

  首先,山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2024年度已经开始了,比如山东济宁市等等。

  而部分地区允许二次补缴之前的社保费,比如山东菏泽,2024年起允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次补缴,机会难得、值得把握。

  菏泽法规2024年起、对于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城乡居民。

  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

  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而对于45周岁及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而且要特别注意相关的对象人员、还有法规的细节。

  同时法规、对于达到待遇领取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法规年限的参保人,允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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