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领取时间全解:满足条件即可享
养老金的领取时间主要取决于个人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以及是否满足当地养老保险制的领取条件。以下是对养老金领取时间的详细介绍: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50周岁,具体视情况而定,如从事特殊工种或因病致残等可能有提前退休的法规)。
因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失去生活来源的,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提前到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领取养老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根据现行法规,从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从2030年1月1日起,这一最低缴费年限将逐年提高,每年增加6个月,直至2040年达到20年。但这一调整对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员不产生影响,他们仍按照退休时的法规执行。
养老金领取年限
1.终身领取:
只要领取人还在世,就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即使个人账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
养老金的领取保证期为10年。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期间不足10年死亡,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领取。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时间满10年仍健在,则继续按原标准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当月止。
2.养老金增长机制:
个人养老金还会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就越多。
总之,养老金的领取时间取决于参保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随着方案的调整和完善,这些条件也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方案动态并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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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养老金能退吗?
养老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具体退还情况需根据不同的情形来介绍。以下是可以退还养老金的几种情况:
参保人员死亡:
在职期间死亡:参保者在职期间死亡时,会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此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退休后死亡:退休后去世,但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并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以一次性结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出国定居并丧失国籍:
参保者若在未达到领取养老保险条件前出国定居,并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向居住地有关部门部门出具移民手续、户口簿注销页等相关证明。这一法规同样适用于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中国/内地(大陆)时,可以申请退还。
提前享受养老金:根据法律法规,女性60岁、男性65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以弥补个人经济困难。但这一法规可能因地区和方案不同而有所差异。
正常退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此时并非“退还”养老金,而是按照相关法规领取。
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选择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法规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此时也可视为个人养老金账户的退出,而非直接退还。
重复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与用人单位缴费重复,可以退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部分;如果是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则退还企业缴费部分。
特殊群体的法规: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如缴费年限不足等),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在国内工作的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中国/内地(大陆)时,如果未达到法规的领取养老金条件,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养老金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但具体的退还法规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在申请退还前,提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法规。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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